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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五项措施推进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24 11: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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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严峻形势,我市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市上先后5次召开会议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下发文件30余份进行部署落实。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抓制和林业部门全员防火制,逐级逐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控网络,真正做到火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防范意识。坚持社会面宣传和林区群众精准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向林区干部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在主要交通路线悬挂标语、修建固定宣传碑牌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推进“四入村四到户”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对留守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走访提醒,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今年以来,编发手机短信100余万条,印发张贴市政府《关于森林高火险期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各类宣传标语、横幅30余万张。

  三是坚持依法治火,严管林区火源。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落实巡山护林人员,严格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防火种上山入林。对重点地区实行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在春节、元宵节、春耕生产和疫情防控期间等重点时段开展“红袖章”巡查、查缴“孔明灯”和打击使用“电猫”等非法狩猎活动,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隐患。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对典型案件严查重处、广泛宣传,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出动人员40978人次,发现并排除隐患544个,破获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处野外用火林政案件31起,行政处罚31人。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了“四级”督查检查制度,约谈提醒、督办整改、通报批评及责任倒查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带队深入县区、镇办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总指、市森防指先后3次深入一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督查检查。市林业局实行领导及科室、站所单位联县包抓责任制,每隔半个月赴包抓县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对县区“查隐患、破火案”开展情况进行月考评、月排名、月通报、月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指挥协调高效。将急值守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范围,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以及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向纪委移交案件线索,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压力传导、责任倒逼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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