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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发布日期:2020-04-15 18: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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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二、审批实施机关商洛市林业局

三、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全市从事林业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条件:

1.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3.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五、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林业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材料是否齐全。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

(二)市林业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真实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将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市林业局进行审核,合格的经分管领导审签或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向申请人颁发许可决定文件;审核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并书面告知原因。

六、办理流程图: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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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生产经营的其他种子目录及证明;

(四)土地使用证明;

(五)产地检疫证明;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仪器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六)生产、经营场所照片;

(七)年度生产计划及工作总结;

(八)苗木自检记录;

(九)信用承诺书;

(十)相关苗木标准(省标、国标)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八、电子表单下载地址:

九、受理机关商洛市林业局

  十、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机关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渊 联系电话:0914-2312290

                真:0914-2312263 

、投诉机关:

商洛市林业局党政办公室,投诉电话:0914-286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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