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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2 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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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承办的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提案共14件,其中主办10件,会办4件。主办的10件提案分别为第20、28、56、101、121、126、166、218、231、247号提案,涉及核桃、中药材、板栗产业发展以及野猪危害补偿等工作。目前主办的10件提案已全部办结,逐一进行了答复,同时研究制定了后续措施,积极推进落实,做到政协提案办理上会率、面商率、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五个100%”。会办的4件提案,已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交了相关资料,并配合完成了办理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为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夯实提案办理各项工作责任。将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研究落实承办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制定办复方案,审定答复函,及时上报办理情况。承办情况和年度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确保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三)注重质量,务求实效。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委员的建议。采取调研、协调和面商等方式,研究委员提案办理的思路和改进措施,确保办复质量。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答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认真答复,确保满意。我局对所有提案办理答复寄送复函时,都随寄《征询意见表》。对于已办结的提案,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对政协委员进行了回访,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再完善,获得了委员的好评。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同林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同提高服务效能相结合、同改进作风相结合,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20号提案《关于加快商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了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财政、林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商洛市中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中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药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编印《商洛市主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手册》6000本,录制连翘、天麻种植及产品加工技术专题培训视频短片,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服务106场次,举办培训班68场次,培训药农4383人次。三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商洛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探索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发展模式和林-药、果-药、粮-药等间套复合种植模式,提高中药产业整体效益。四是加大中药材加工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研发中药食品、保健品、有机化工等相关产品33个。目前全市规模以上中药材加工企业已发展到17家,其中产值上亿元企业8家,10亿元以上企业2家。五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连翘、桔梗、天麻三个道地药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起草制定的连翘、桔梗、黄芩、五味子、金银花、苍术等6个中药材质量控制技术规程市级地方标准已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六是积极争取落实中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市财政每年预算资金50万元,专门用于中药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经费。

(二)关于28号提案《持续推进商洛核桃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在工作中,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力发展红仁核桃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核桃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市级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用于核桃产业发展,商州、洛南、丹凤、山阳四个县区设立至少1000万元配套资金。同时积极筹建商洛市核桃产业集团,探索建立投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核桃产业开发。三是打造商洛核桃产业创新驱动平台,创建核桃创新研发中心,建立企业共享科研服务平台体系,促进商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从各大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组建了核桃专家服务团,开展核桃产业培训交流。目前,全市核桃主产县、镇办均成立了核桃专业队伍。五是在核桃深加工方面,引进了维维集团等全国知名核桃加工企业,不断提高核桃综合利用水平和附加值。与陕西省国际项目管理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共同开展红仁核桃丰产栽培及深加工项目科研,为核桃产品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六是充分发挥西北核桃交易中心、商洛核桃交易中心作用,不断完善核桃产品交易集散保障体系。2021年举办商西欧专列开通暨核桃产品交易会商洛核桃专列首发仪式,实现核桃出口2170吨。

(三)关于56号提案《关于开展野猪种群调控,确保群众庄稼收益保障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野猪防控工作座谈会。二是将洛南县、丹凤县为市级试点县,有序开展野猪防控工作。镇安县被国家林业局确立为全国第一批野猪防控试点县,组织技术人员撰写了《镇安创新“四个三”机制科学防控野猪危害》专题报告,镇安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三是积极探索补偿机制,并向有关部门呼吁将野猪危害纳入农业综合保险、森林保险范畴,建立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目前商南和镇安已开展保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捕猎野猪909头,其中镇安415头;丹凤133头,洛南361头。镇安拨付猎捕野猪处置补助经费35.6万元,补偿1.1万农户1300亩农作物损失130万元。

(四)关于10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纳入“林长制”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在防控中的主体责任,并在全市林长制工作视频推进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落实。二是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研发,组建了商洛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青年科技攻关团,联合中国林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紧扣松材线虫病防控薄弱环节,共同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并引进花绒寄甲20万头、肿腿蜂200万只,在商南、柞水开展天敌防治实验。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效果。三是经过积极争取,省上下达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达到2121万元,创历史新高。去年,市县财政共投入资金3388万元,为防控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关于121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板栗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坚持“一稳定,两加强,三提高”的发展思路,即稳定板栗栽植面积,不断加强良种嫁接和低产改造措施,进一步加大板栗提质增效力度,使全市板栗良种率、单产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全市板栗总面积269.57万亩,产量突破3万吨,面积和产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板栗低产嫁接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重点推广‘镇安1号’‘柞板11号’等地方板栗良种,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良种品质和产量。二是全面实施板栗综合科管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板栗综合科管20万亩以上,通过土壤垦复、品种改良、病虫防治等综合科管技术措施,建立一批综合科管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单产效益。三是积极探索推广林下复合经营模式。积极推广“板栗+茶树”“板栗+魔芋”“板栗+天麻、猪苓等药材”“林禽”等经营模式,促进板栗产业升级发展。四是不断完善供销加工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培育板栗加工龙头企业,全力支持镇安板栗产业协会发展,学习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和先进技术,进一步做大做强板栗产业。五是开发板栗乡村旅游附加产值。全面唱响“中国板栗之乡”品牌,积极打造板栗特色小镇,融入森林康养元素,推动板栗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六)关于126号提案《关于做大做强林下经济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展林下种植104.83万亩,产值3.19亿元;林下养殖159万只(头),产值4.23亿元;林产品采集加工1.2万吨,产值4246万元。组建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324个,入社成员3.54万户,经营林地面积达107万亩,年经营收入超过4亿元。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向省上争取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重点扶持林下经济合作组织(公司)3个。二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县区建立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林下经济建设超过2000万元。三是坚持抓点示范,在全市集中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服水土、接地气的林下经济示范点10个,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引导效应。四是建立科研技术单位与示范基地、示范县的合作共赢机制,推广“药-畜-果-游”立体复合经营模式,推动林下经济产业链向纵深拓展。五是组织林下经济重点企业、合作组织骨干成员参加省级高层次培训班。组建林业专家服务团2个,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53期次。配合市决咨委对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并赴外省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林下经济发展经验,为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把脉。

(七)关于166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商洛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市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作物基地面积达到364万亩、产量11万吨。工作中,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商洛市大力发展红仁核桃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商洛市牡丹产业发展规划》《商洛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产业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保障措施等,有力的推动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二是强化龙头带动。全市培育发展国家林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2家,推行“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的经营模式,大力扶持原料基地建设,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产供销营销网络。三是积极搭建平台。以核桃为载体,统筹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商洛木本油料产业可持续发展。先后召开中国核桃之都·陕西商洛核桃推介会,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南京国际农业博览会、上海第四届森交会、西安国际林博会等活动,将商洛优质高端食用油向大中市场推广销售,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四是搞好政策扶持。积极抢抓中省项目扶持机遇,依托干杂果经济林基地建设、核桃良种繁育、良种基地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等项目扶持,大力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全市每年投入木本油料产业资金3000万元以上,有力保障木本油料基地发展。

(八)关于218号提案《关于推广栓皮栎树种植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提出,要改变飞播造林树种结构,把栓皮栎树种放在首位。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栓皮栎种子含水率高,易发霉腐烂,且多携带虫害,难于大量储藏,加之栎类种子颗粒直径大,落地后难以充分触土,出苗率低,同等重量粒数少,飞播代价高,同时高空散播颗粒直径大种子易发生不安全事故,故不适宜用于飞播造林用种。对此,我们已向该提案委员做了解释和说明,并取得了理解。通过多树种出苗效果试验对比,我们选用油松、黄连木、漆树、侧柏、柏木等作为飞播的树种,营造混交林,提高了林分抗逆性,有效解决了大面积飞播造林油松种源不足的矛盾,同时降低了飞播造林成本。经过多次调整优化飞播造林树种结构,目前主要选用以侧柏为主,兼播黄连木、漆树、香椿等经济林,既达到增绿目的,又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九)关于231号提案《关于促进商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按照适度规模、提高效益、做大市场、做强品牌的思路,坚持“反弹琵琶”,抓市场、抓流转、抓品牌、抓科管,努力把商洛建成全国核桃产业信息汇聚地、产品集散地、科技研发地、高端培训交流观光康养地。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科技创新驱动平台。立足中国商洛核桃研究所,依托相关科研机构,围绕建立国内一流的核桃创新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平台创新能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瓶颈问题,赋能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抓市场流通体系。积极整合现有企业和市场营销资源,组建商洛核桃产业联盟(或集团)。利用洛南、丹凤、商州等集散交易市场和网络营销体系,建立不同层次分装配送机制,利用现代化设备和营销手段,建立完善的核桃销售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交易、技术的融合贯通,形成“买全国、卖全球”的核桃市场交易格局。三是抓机制体制创新。立足商洛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旅游资源,探索“休闲观光+土地流转”模式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用好“商洛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其真正成为商洛特色产业发展的“金字招牌”,成为带动商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十)关于247号提案《关于提高商洛“老本“核桃品质扩大种植面积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老本”核桃的面积近年来一直保持在全市核桃总面积的30%以上,而且全是大树,结果稳定,病虫害发生率较低,是核桃产量的主要来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保护,保存资源。组织林业技术干部对全市在生物学特性、生态学适应性上的突出表现本地核桃种质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建立了采穗圃和老本品种收集圃,进一步提高保护和繁育水平。二是加强科管,提升效益。组建了专业队,夯实科管责任,积极开展修剪、防虫、施肥、除草和深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树势,提高产量。三是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我们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实生核桃、结果量小的劣质树进行高接换优,同时对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的老园子进行集中嫁接改造,将其培育成优质品种,为核桃增产增收奠定基础。四是适度开发,满足市场。有序引导各县区开展老本核桃的育苗和建园,把中省市的项目、资金和新技术、新方法向资源优质的区域倾斜,满足市场对老本核桃的需求,同时提供差异化的核桃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委员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部分政协提案涉及到法律、政策、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亟待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破解,需要长期做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将着力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一是拓宽思路,增强办理的深入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对因政策、机制和资金等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提案,将积极对上衔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或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一都四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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