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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2 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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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承办的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4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3件。主办的11件建议分别为第12、43、118、130、133、142、172、195、226、260、325号建议,主要涉及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主办的1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会办3件建议,分别为第1、100、218号,已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办单位。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议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夯实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督办和协调工作。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结合起来,积极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制度,程序规范。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办理答复工作机制,夯实建议办理答复各个环节工作责任。研究落实承办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制定办复方案,审定答复函,按月调度办理情况。将办理情况和年度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三)注重质量,务求实效。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保障了代表知情知政,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提高了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采取调研、协调和面商等方式,研究代表建议办理的思路和改进措施。努力将代表建议转化为破解林业难题、推动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林业工作的助力和动力。

(四)认真答复,确保满意。对所有建议办理答复寄送复函时,都随寄《征询意见表》。对于已办结的建议,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对人大代表有选择性的进行了回访,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再完善,获得了代表的好评。

二、办理结果

(一)第12号建议《关于鼓励村集体或农业企业利用商洛市城周绿化林下空地开展林下经营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工作中,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5次深入城周绿化一线调研,结合建议内容,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推进在市区城周绿化林下开展多种经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建议中的思路和方法,抽调专业技术人深入现地员调查摸底,探索推广药用+观赏的树种、作物间作套种模式,鼓励引导村集体或农业企业适时利用城周绿化林下空地开展林下经营,形成规模产业,真正使我们的城周地块绿起来、靓起来起来、富起来。

(二)第43、130、142、195号等关于中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这四个建议已办结。关于第43号建议,野生种药材资源保护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中药材资源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22〕11号),明确了年度中药产业发展任务。经过调研,提出了以“十大商药”为重点,突出连翘、丹参、桔梗、黄芩、天麻、五味子、杜仲等优势品种,实行新建与改造相结合,人工种植与野生抚育相结合,积极探索珍稀、濒危、道地野生中药材人工、半人工种植方法,拓展野生药材生产基地”。切实加强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无序掠夺性采挖、破坏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关于第130号建议,中药材基地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把规模化、规范化药源基地建设作为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助推、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思路,以打造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基地为抓手,探索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发展模式和林-药、果-药、粮-药等间套复合种植模式。积极创新经营方式,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方式,建基地、育龙头、引项目、扩投资、促销售,切实做特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了商州丹参、桔梗、黄芩,洛南连翘、桔梗,山阳黄姜、天麻,商南天麻、杜仲,丹凤天麻、山茱萸、金银花,镇安猪苓、葛根,柞水的五味子、玄参等为县域特色的中药材产业基地。关于第142号建议,中药龙头企业建设方面: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商洛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步伐,鼓励中医药龙头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在产业发展上,大力推进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及医药保健品、医药中间体、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生物肥料等加工业产业链建设。积极引导全市中医药企业抱团发展,加速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实现技术共享,开展联合攻关,做大规模,做优品牌,有力提升我市药企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关于第195号,中药产业政策扶持方面: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市财政每年要预算设立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市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专项用于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山阳、镇安、柞水、商州、商南等5县区财政分别落实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中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中药产业发展。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全市已培育规模以上中药材加工企业17家,其中产值在亿元以上企业8家,10亿元以上企业2家,必康药业、盘龙药业先后成功上市,中药材加工效益逐步凸显。据统计,全市新建中药材基地32.2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7.3%,全市中药材总面积达263.3万亩,其中人工种植面积达132万亩,年产量86.9万吨,产值55.9亿元,中药材面积和产量均居全省首位。

(三)第118号建议《关于加快建设“双储林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我们提请市政府先后与陕林集团、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洛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指导洛南县、山阳县等七县也分别与中铁五局、陕林集团、陕林产业集团、中国林场集团等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或者意向。目前,山阳、洛南等六县按照省局要求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并报省林业局,省林业局已先期审核批复了丹凤县、山阳两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议书,我市为全省“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概念提出以来首批通过审核批复的地市,标志我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步入实质性进展阶段。

(四)第133号建议《关于尽快出台野猪捕杀政策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我们成立了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野猪防控工作座谈会,将洛南县、丹凤县为市级试点县,有序开展野猪防控工作。经过积极争取,镇安县被国家林业局确立为全国第一批野猪防控试点县,并为全市探索出了一些新做法,好经验,组织技术人员撰写了《镇安创新“四个三”机制科学防控野猪危害》专题报告,在全省介绍经验。截止目前,全市共捕猎野猪909头,其中镇安415头;丹凤133头,洛南361头。其中镇安支付猎捕处置补助经费35.6287万元,补偿1.1万农户1300亩农作物损失130万元。在积极捕猎野猪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补偿机制,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将野猪危害纳入农业综合保险、森林保险范畴,建立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目前商南和镇安已开展保险试点工作。

(五)第172号建议《关于解决我市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我们积极协调对接,按照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要求,积极做好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及退费工作,目前洛南等县已筹集好资金,为国有林场在职职工缴纳了2014年10月至2018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补缴工作。

(六)第226号建议《关于打通我市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我们高度重视森林生态价值的实现和转化,以林业碳汇项目实施为抓手,不断探索全市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经过积极争取,今年省林业局下达投资计划2000万元,在我市商州区、洛南县实施百万亩绿色碳库项目2个,建设森林碳库示范基地2个、绿色碳库计量监测站点2个,为全市乃至全省林业碳汇监测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市第一批9.5万亩VCS林业碳汇项目各项基础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中建院专家组正在开展碳层划分、基线碳层划分、项目描述文件等20余项开发所需资料。林业碳汇购买方初定为瑞士摩科瑞能源集团,市交投公司正在与摩科瑞能源集团就付款方式、佣金比例、适用法律在进一步协商,预计近日将达成一致,年底前签订购买意向合同。

(七)第260号建议《关于加快天麻药食同源试点助推天麻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我们与和代表作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我们与省上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了试点工作,待省上进一步明确后按程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汇报争取全省试点工作,全力做好配合,争取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我市天麻产业快速发展。

(八)第325号建议《关于加快丹凤天麻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该建议已办结。我们已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了汇报衔接,拟争取设立天麻产业发展基金,持续加大对天麻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同时,我们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部门,就设立中药康养天麻大健康农业研究小组保持联络,积极开展天麻产业发展专题研究。积极邀请省内外中医药届和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适时组建天麻现代化科技产业专业顾问组,为商洛天麻发展把脉,攻关技术难题,共同推进商洛天麻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代表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是拓宽思路,增强办理的深入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对因政策、机制和资金等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提案,将积极对上衔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或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一都四区”建设,以实干实绩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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