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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林区防汛抗洪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7 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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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我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强对流天气和局地短时暴雨频发,林区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对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防灾救灾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切实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防总《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防汛防洪工作的通知》(商汛旱电[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始终把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畏战情绪和经验主义,要把思想重视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把责任落实到全过程、各层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迅速行动,提早安排,抓实重点部位防汛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启动响应。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和天气、气候的变化,科学分析自然灾害的发生和演变趋势,加强隐患排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向林区群众和单位职工发布预警信息,尤其要突出抓好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信息,加大预警预报频次,完善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预警到户到人,并在危险路段、景区、山门入口等显要位置提前预告预警。要监督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风险隐患点以及林区各施工企业落实好监测预警责任人,不断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监测预警机制,做到山洪与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遇有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充分发挥会商机制,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做好防范措施落实。

三、紧盯防御重点,排查风险隐患。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充分考虑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认真细致排查汛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整个汛期和防汛全过程,要加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国有林区人员密集场所、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坚决彻底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要及时封闭,对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止运营。

四、强化值班备勤,科学应急处置。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沟通联系,充分运用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态势,及时、准确发布汛期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人财物保障。要指导和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林区企业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对一线职工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各类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应对处置防汛突发事件,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一日发生险情,要迅速响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组织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低洼地带的群众和林业干部职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要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问责追责。

商洛市林业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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