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5 17: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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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林发〔2023〕56号
商洛市林业局
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
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的通知
商州区、洛南、商南、镇安县林业局:
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力抓实项目建设工作
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重大意义。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抓落实,重实效,强化督导调度机制,扎实 抓好项目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提升改善欠发达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同时,带动周边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要落实项目监管责任,督促已批复的项目,具备项目开工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抓紧开工建设,并按照批复实施项
目建设任务,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开工的项目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公示制度,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台帐,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付进度。6月底,已批复项目应当全面开工建设,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50%,9月底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75%。未达到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三、强化项目管理,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要扎实抓好项目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资金管理和控制系统,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做好项目档案收集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尽快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自查,并及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涉及新增固定资产的项目,要按照管理规定及时新增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促进乡村振兴。
四、全面梳理检查,有效保障项目建设成效
要对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财农〔2023〕28号)有关存在问题,要以查促改,举一反三,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和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县级林业部门要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标对表,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自查,整改到位。市林业局将开展存在问题“回头看”,督查自查质量、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省局将于7月对项目进展、建设成效开展中期检查评价,对不按期开工、实施进度缓慢、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
商洛市林业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林业局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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