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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07 23: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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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商洛中药材资源的建议》(第1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对商洛中药材资源进行精确定位。具体就是每个县、每个镇,甚至到每个村都有自己的优势中药材品种”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本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科学优化全市中药材产业布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商洛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明确了各县区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发展品种及保障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大力发展商洛道地药材为主,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发展丹参、天麻、连翘、桔梗、黄芩、五味子、金银花等“十大商药”优势品种,适度发展市场前景好、且适宜在商洛种植的柴胡、苍术、射干、重楼、白芨等品种,因地制宜的发展大宗道地中药材,合理引进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适销对路的中药材品种,着力打造“一镇一药”“一村一品”,初步形成了商州丹参、桔梗,洛南连翘、五味子,丹凤天麻、山茱萸,商南天麻、杜仲,山阳黄姜、白及,镇安天麻、猪苓,柞水五味子等中药产业发展格局。如山阳县按照“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种植规范化、品种良种化”的原则,坚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以户家塬、小河口、板岩、色河铺、城关、十里铺、高坝店、中村、银花等镇办为重点,发展林麝、梅花鹿、鼯鼠为主的动物性中药材养殖示范基地;以两岭、中村、高坝店、十里铺、城关、色河铺、小河口、户家塬等镇办为重点,发展天麻、猪苓、茯苓为主的菌类中药材区域化种植基地;以西照川、王阎、银花、中村、天竺山、延坪、板岩、杨地、户家塬、小河口、色河铺等镇办为重点,发展连翘、五味子、金银花、五倍子为主的木本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打造“一镇一药、一村一品”规模化、规范化道地优势中药材基地。

2.关于“制定野生种药材保护政策,划定野生中药材保护区域”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和省上非常重视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相继出台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中药材资源保护政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中药材资源保护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并把中药材产业发展中药材资源保护任务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力的推进了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我们立足商洛道地药材资源禀赋,在全面摸清全市中药产业发展底数的基础上,突出区域优势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药材种植品类、面积和区域,坚持人工种植和野生抚育、林下种植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两个相结合”,全力推进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尤其是针对因连翘市场价格上涨群众抢采掠青行为,我们及时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连翘抢采掠青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强监管,并在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提醒广大药农连翘适时采收,提高连翘品质,保护连翘资源。各县区政府下发了禁止连翘抢采掠青公告,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序掠夺性采挖、破坏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使野生中药材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3.关于“鼓励野生中药材人工种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大户、合作社从事中药材规模化种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基地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重点,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助推、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办法,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的发展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基地。同时,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人工种植与野生抚育相结合,充分挖掘林下潜力,大力推行林药间套、果药间套、粮药间套等复合种植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中药材基地建设的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0多万亩,去年全市共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4.79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30万亩的116%。其中新建500亩以上的规模化中药材示范基地14.16万亩,实施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11.3万亩,培育千亩以上的中药材专业村26个,新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28个,开展技术培训88场次,培训药农6067人。截止去年底,全市中药材总面积已发展到250.39万亩,药材产量82.89万吨,产值61.84亿元。下一步,我们将以建立高质量、高标准、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中药材示范基地为抓手,在全市集中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中药材精品示范基地,不断提高示范基地的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药源药材基地建设上台阶。

4.关于“打击盗采、滥挖、掺假中药材行为,保障中药材品质质量”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种植基地GAP认证、地理标志认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及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等中药材监管政策,对中药材生产管理、质量品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我们严格落实中省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持续加强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珍稀频危野生药材资源摸底排查,划定分布区域,公布品类面积,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随意采挖,切实保护珍稀频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全面加强中药材种苗品类、品质、数量、原产地、检疫等质量追溯监管工作。制定丹参、天麻、连翘、五味子、黄芩、苍术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尤其是针对连翘采青行为,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县区,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在护林员培训中,将连翘适时采收技术作为主要培训内容,护林员在巡山管护向群众开展宣传,让群众知晓连翘抢采掠青的危害性,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连翘适期采摘重大意义的认识,激发群众自觉抵制连翘抢采掠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县区下发了《关于严禁连翘采青的通知》《关于严禁连翘抢采掠青的通告》,压实镇办责任,加大对连翘抢采掠青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保障连翘的合理采收秩序。积极开展了连翘最佳采收时间的试验研究,去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商州、洛南、商南、山阳等不同产区,每半个月采集一次样品,送陕西中医药大学进行有效成分检测,分析有效成分含量,我市连翘最佳采收期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指导群众科学采摘。今年,全市38家中药材企业、合作社纳入全省中药材溯源监管系统,做到药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找、质量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从而实现对中药材从种植到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管控。下一步,我们加强对全市药材收购营销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林业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郭鑫,电话:0914-3202128)

                                                    抄 送:市委(政府)督查办、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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