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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07 2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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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迅速衔接,理顺工作关系。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森林公安与林业部门从以前的内部衔接,转变为两个部门之间的衔接。为保障公安机关和林业系统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之间的衔接顺畅,依法惩处涉林、涉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商洛市林业局迅速与市公安局对接,联合下发了《商洛市公安局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规定协作配合的具体情形、规范案件移送程序资料、细化案件处理时效、完善证据资料保存方式、提出建立案件会商制度。

二是积极争取,率先建立执法机构。为适应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转为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这一新形势,商洛市林业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商洛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设置“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并增加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名,增核副主任1名;各县区设置“林政执法大队”,在林业系统内现有全额事业编制中调剂6至9名。商洛市林政执法支队于2022年4月揭牌成立,随即各县区林政执法大队成立。截止目前,全市已调配到位人员64名(其中市林政执法支队3名,县区61名),办公场地及人员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商洛市已成为全省首个林政执法队伍全覆盖的地级市。

三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林政执法涉及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林木种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理等,任务繁重、要求严格、责任重大。为加强林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商洛市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商洛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市林政执法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做好业务配合。明确林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组织开展辖区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查处辖区内跨县区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加强对县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等职能。

四是注重培养,提升执法能力。为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快速规范运行,商洛市林业局有效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局务会等认真组织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项法规政策,聘请商洛市森林警察支队开展为期半年“传帮带”专项培训,委派干部赴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跟班办案学习1-3个月,选派参与国、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78人次,邀请林政执法相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并协调司法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全员通过考试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养,较好的夯实了工作人员理论根基,提高了林政执法工作效能。

五是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商洛市林业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商洛市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管理办法》《商洛市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案件报告与督查管理办法》《商洛市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商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和《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实将行政执法工作的“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商洛市林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出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商洛市林业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陈俊,电话:139914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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