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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1号总林长令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发布日期:2024-01-04 1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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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我市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商总林长令〔2024〕1号),要求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常态化开展巡林。

该令指出,入冬以来,全市降水偏少,空气干燥,大风天气不断,森林火险等级长期居高不下。当前又临近年末岁初,祭祀、农事野外用火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该令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护林员、检查员要坚守一线、严防死守,坚决做到林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要广泛宣传教育。各县区、市林长制成员单位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营造全民关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火源管控。认真落实盯防、督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护,切实抓好火源管控;要强化应急准备。每个县区组建30-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每个镇办组建30人的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每个村组建20人森林消防义务巡逻扑救队伍,备齐备足物资装备。

该令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林长年度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惩。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履责不到位、处置不力引发大火或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因火灾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审核:陈守勋    编辑:刘永琦    供稿:崔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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