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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 关于认真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 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7-03-06 16: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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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洛市林业局

  关于认真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按照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林护便字[2017]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聆听年轻人的声音,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主题的第四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第36届“爱鸟周”公益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世界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3月3日确定为“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我省爱鸟周为每年4月11日—17日,各县区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区域特点,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第四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第36届“爱鸟周”宣传活动特色显、创意新、声势大、效果好。

  二、把握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各县区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调,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使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型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着重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推动生态安全文明和美丽陕西建设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引导社会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理念,突出在濒危物种拯救、栖息地保护、规范行业监管,以及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倡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举报非法活动信息,努力开创社会参与、共同保护的新局面。

  三、结合重点工作、确保成效明显。各县区要结合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重点工作,把宣传活动与学习贯彻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统一起来,与巩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清网行动”成果结合起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变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态文化节日,大力传播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知识和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科学保护观,倡议从我做起,不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不乱挖滥采野生植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推动科学保护,规范经营和严格监管,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理念。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总结经验,整理年轻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把举办的有特色的活动和内容提炼出来,形成总结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市林业局。林业局届时将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活动统计表

 

  联系人:田娜

  电  话:0914—2314111

  邮  箱:slsdbz@126.com

 

 

  商洛市林业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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