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1 09: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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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商洛市市级职能部门向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和《商洛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商纪函〔2018〕8号)以及《2018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把相关规定精神成果工作方案》(商纪办发〔2018〕25号)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林业行业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
为进一步落实市纪委工作部署,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个专项工作以及问题线索移送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安排。也是深挖和惩治行业内部腐败现象、树立风清气正林业行业形象的有效手段。请务必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监督检查、重视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线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行业重点、深挖案件线索
结合全市林业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1、生态扶贫方面。在全系统开展生态脱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以及其它涉林惠农项目的运行管理和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梳理线索。(责任领导:刘瑞哲 责任科室:计划科、退耕办、天保办)
2、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规开矿、取石、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个人或者集体要认真收集线索,严查重处。(包抓领导:程永启、刘刚 责任科室:林政科、森林公安局)
3、营商环境方面。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等行为,严肃查处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实施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特别是对于在招标活动中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严查重处,及时上报问题线索。(责任领导:程永启、余振忠 责任科室:林政科、造林科)
4、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对涉林项目从申请申报、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严肃查处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积极认真梳理上报问题线索。(责任领导:刘瑞哲 责任科室:党政办、计划科)
5、执法办案方面。重点查执法办案人员有无办人情案,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负责在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清查行业从业人员有无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暗势力“保护伞”的行为,并尽快建立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责任领导:刘刚 责任科室:市森林公安局)
6、干部纪律作风方面。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一律露头就打、揪住不放、从严查处,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其所在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也要追究问责,并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包抓领导:吴建军 、程永启 责任科室:监察室、党政办)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参照市局,重点在以上六项中找线索、查问题。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并上报。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商洛市林业系统案件线索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 吴建军 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程永启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敏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刚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余振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瑞哲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成 员:
各县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
柴传林 市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红俊 市林业局党政办主任
李水泉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科长
杜振良 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刘 强 市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科长
唐明涛 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
张峰碧 市林业局监察室负责人
李 涛 市林业局天保办主任
李静静 市林业局退耕办负责人
汪登社 市林业局飞播站站长
陈新乐 市林业局林研所所长
曹小军 市林业局中药办主任
党政武 市林业局森防站站长
邓锁平 市林业局林权中心负责人
陈延祥 市防火应急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监察室。主任由由张峰碧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案件线索的梳理、复核、上报、通报等工作。
按照市纪委《商洛市市级职能部门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行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对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甄别,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该发现未发现、该移送不移送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问责。市局要求,各县区林业局、纪检检查部门要积极寻找线索并及时移送上报市林业局,每县区以及市局负责六个方面工作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一条线索,连续三个月不报的,市局主要领导将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市局纪检组约谈纪检监察负责同志,并在全市林业系统通报,计入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联系,请各县区于8月15日前上报一名纪检工作联络员。
联系人:雷晓莹 联系电话:2312526
附件:五项重点工作梳理排查问题线索统计表
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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