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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从自费天保到纳入国家工程

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8-09-25 0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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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保护天然林的效果,正在辽宁逐步显现。

    辽宁省有天然林3890.65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2.52%,分布在全省14市的92个县(市、区)。随着天然林管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省天然林蓄积量增长明显,林地质量普遍提高,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辽宁是全国自行开展天然林保护较早的省份。2002年,辽宁在全国率先自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印发了《关于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的通知》,明确2001-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2005年和2011年,辽宁省政府先后印发通知,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

        2016年,国家将辽宁纳入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试点省,当年就拨付管护补助资金5195万元;2017年拨付补助资金达到11034万元。在资金使用上,全省科学安排,将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其中2016年落实国有权属天然商品林面积69.83万亩,国有林场停止采伐量5.93万立方米;2017年落实国有权属天然商品林面积69.59万亩、集体和个人权属天然商品林面积346.77万亩,国有林场停止采伐量7.8万立方米。

        除国家补偿外,辽宁还有2040.4万亩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被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目前,集体个人权属的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7.5元,自然保护区内集体个人权属的补偿标准达到每年每亩10元。2002-2017年,省财政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达14.5亿元。

        为保证现有天然林禁伐政策的稳定和延续,2017年,辽宁省政府再次出台《关于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天然林限额采伐、采伐设计和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继续加大天然林管护和封育力度,对不同森林类别的天然林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天然林林分质量,着力提升天然林生态功能,继续加强全省天然林保护建设工作。

        加强天然林资源监测是全省管护天然林的有效手段。在原有生态公益林监测样本的基础上,全省经过统一组织部署,重新调整选择监测点,开展天然林生态效益监测,共抽取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监测小班1349个,收集监测数据72846条。同时,创新监测手段,开展利用无人机动态监测试点工作,并于2017年对46个县(市、区)进行定点监测及无人机技术内外业培训,累计培训265人次。

        天然林保护政策实施以来,辽宁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发展,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持续提高。

        辽宁地处长白、华北和蒙古三大植物区系交汇处,动植物种类繁多,共有植物2200种、动物383种,其中濒危物种200余种。实施天然林保护后,境内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多年不见的黑熊、棕熊现已有数百只,狍子、獾子、大天鹅等数十种珍稀野生动物回归林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

        东部山区是辽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基地,每年涵养水源120亿立方米,占全省森林涵养水源总量的87%,每年为中南部10个大中城市提供工农业用水70亿立方米,占这些城市总用水量的80%。过去,东部山区天然林涵水能力不断减弱,加之人口增加、工农业生产发展需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紧张。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情况已大为改观,不仅提高了水资源供给能力,还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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