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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1-22 11: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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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商洛市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负责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市内的履行。

  (六)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市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市内的履行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全市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十)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一)参与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全市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实施造林36.3万亩,占任务的113.4%新建核桃良种基地9.5万亩、板栗良种园2万亩、中药材基地38.5万亩,发展以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特色经济林6.7万亩,分别占任务的135.7%100%128.3%148.9%。全市新发展林下种植6.8万亩、养殖40.2万头(只、箱)。查办涉林案件1155起,综合查处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5森林火灾受害率0.007‰,均低于省控指标2017年,我局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8项。我市被农业部等9部委认定为商洛核桃“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一是林业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围绕“两岸三线四区”(即:大江大河两岸,高速路、铁路、国省道沿线,中心城区、县城区、重点集镇、主要景区周边)直观坡面绿化完成造林29.4万亩。按照一年栽、二年补、三年绿的思路,强化措施,严格标准,完成市区城周绿化2.1万亩,占任务的105%,苗木平均成活率高达90%以上,远超林业重点工程85%的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质量追究制“五制管理”,严把设计、资金、选苗、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不断规范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17.2万亩、退耕还林12万亩、长江防护林建设2.9万亩,实施中央造林补贴试点1.9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

二是产业提质增效步伐加快。坚持把以科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提质增效工作作为核桃产业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措施来推进落实,全年筹措资金1.7亿元,新建标准化管理示范基地137万亩、高接品种改良10.2万亩;打造“三书三长”示范点228个,面积16.8万亩;创建生态标准园12个,培养核桃产业合作社162家、协会27家、大户168个,流转核桃园3.3万亩。全市核桃总面积达到326.5万亩,核桃产量、产值分别达到13.1万吨、2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1.7%25.6%国家林业局领导、广西考察团、台商等先后来商考察核桃产业发展,并给予较高评价。我市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现场会上介绍了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经验。全年新建板栗园2万亩、嫁接改造8.6万亩、标准化管理32万亩。全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8.5万亩, 500亩以上的规模化中药材示范基地9.1万亩;实施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12.1万亩,培育千亩以上的中药材专业村48个,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106个,打造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精品示范基地10个,实施中药材综合科管84.7万亩。全市中药材总面积已达192.5万亩,中药材产量68.7万吨、产值32.9亿元。全市发展以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特色经济林6.7万亩,林下种植6.8万亩、林下养殖40.2万头(只、箱),初步形成了种养为主、采集为辅、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的发展格局,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3.4亿元。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双线管理”目标责任制,修订完善《商洛市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一张图”,初步实现市、县、镇、村直至小班的森林资源数字化管理。全年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征占用项目58起、5351.7亩,确保商洛电厂、商洛中学等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先后组织开展了2017利剑行动”、 打击“电猫”非法狩猎专项行动、“百名民警破千案”活动,坚持重拳出击,广辟案件线索,查办涉林案件1155起,综合查处率100%,其中刑事案件111起,行政案件104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28人次,收缴非法木材480.2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22只(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8万元。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森林火灾7次,火灾受害率为0.007‰,远远低于省0.2‰的控制指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74.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到2.5‰,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达到98.9%99.1%100%实现了“四率”一降三提高目标

四是林业改革发展实现突破。起草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印发了《林权纠纷调处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多部门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和领导包抓责任制,调处纠纷64起。流转林地0.6万亩,林权抵押贷款4050万元、抵押林地0.9万亩,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887.1万亩,政策性核桃保险12.9万亩。制定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全市国有林场数量由原来的20个合并到15个,全部为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林场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市级仅保留审核审批权限13项。抽调高素质人才作为首席代表常年派驻市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受理各类林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生态脱贫助力农民增收。出台了《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十条意见》、《加快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深化‘三带一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请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生态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成功举办了苏陕合作人才扶贫项目技能提升培训班。全市林业产业脱贫工作在全省生态脱贫现场会上交流了经验。依托全市760万亩核桃、板栗、中药材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30多家林业龙头企业和351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从事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辐射带动10.2万户贫困户20多万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先后开展七次督查,逐户清洗,精准选聘确认生态护林员3892人,兑现工资1759万元。2017年末,在原来基础上,精准续聘和选聘生态护林员总数达到5782人。将公益林生态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与生态脱贫相结合,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兑现贫困户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97.5万元,涉及4.5万贫困户15.8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26元;兑现退耕还林资金3475.4万元,涉及1.45万贫困户5.4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638元。全市抽调500多人,建立林业专家服务团和产业扶贫技术服务攻坚支援队,采取地头传技术,林下做讲解,课堂做培训等形式,为贫困户开展核桃、板栗、中药材、林木育苗等实用技术培训300多期次,使2万多名贫困群众掌握了林业实用技术,有效提升了脱贫致富的能力积极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数据清洗,调整下发了驻村包扶工作计划和干部贫困群众结对帮扶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对包扶村4.7公里通组道路进行了硬化,新修便民桥2座、硬化场院2万余平方米、安装木篱笆500多米、粉刷街道外墙4000多平方米、配置垃圾储运设备100多套,大大改善了包扶村的村容村貌;为包扶村购置良种核桃苗5700株、核桃专用肥12.5吨,新建15亩西洋参种植基地和50亩观赏牡丹引种繁育基地,夯实了产业发展基础。为包扶村直接投入帮扶资金87.9万元,争取项目资金228万元,有力加快了包扶村“三带一创”、“三变”改革及脱贫摘帽步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稳定、保发展与森林资源管理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缺乏资金保障。三是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任务繁重。四是林业精准脱贫困难较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8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林业局

2

商洛市森防站

3

商洛市林权信息管理中心

4

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5

商洛市森林防火办

6

商洛市林科所

7

商洛市飞播站

8

商洛市森林公安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93人;本部门实有人员91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7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仅反映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收入总计7601.4万元、支出总计6428.43万元,2016年度收入总计4995.34万元、支出总计4995.34万元。本年收入比去年增加2606.06万元,主要用于飞播造林二期工程和商洛城周绿化工程建设;本年支出比去年增加1433.09万元,主要用于飞播造林二期工程和城周绿化工程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共计760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共计6428.4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72.4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01.4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95.34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2606.06万元,主要用于飞播造林二期工程和商洛城周绿化工程建设。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28.43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4995.34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支出增加1433.09万元,主要用于飞播造林二期工程和商洛城周绿化工程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8.44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72.4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35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2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3万元)、公用经费23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11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48万元。2017年购置车辆0辆。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4.75万元,主要因年初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支出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省林业厅组织新西兰学习,我局安排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费。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87批、361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1.81万元,2016年培训费34.88万元,2017年较上年培训费大大减少,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5.39万元,2016年会议费35.58万元,2017年较上年会议费大大减少,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08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11.7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转到养老经办处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政策性森林保险:指由政府对林业生产者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国家在保留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生态效益而建立的,它主要是由国家投资筹建,然后森林生态效益的经营者需要再向国家交一部分的补偿费用的方法来维持生态效益资金循环链条,这些资金再反过来对森林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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