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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5 14: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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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工作方案

       松材线虫病是目前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自2009年我市首次发生松材线虫病至今,已有4个县相继发生疫情,对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措施,遏制疫情传播蔓延,促进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工作的通知》(陕林治发〔20187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检疫封锁措施

(一)道路封锁一是      二是加强检疫检查站点建设。各县区要多方调配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专(兼)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到各检疫检查站点开展检疫执法工作,所有兼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必须通过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兼职检疫员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各检疫检查站点要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每班次2名以上执法人员,值班人员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或形成日志,每日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责任到人。

(二)山场封锁

        二是严防疫木流失。疫情除治区疫木清理采取“先封后伐”的措施,严格监管。疫木采伐前,由技术人员对拟伐除疫木先打号登记,坚持就地、就近原则,规划好清理疫木码垛、焚烧地点。疫木伐除、烧毁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清理,确保疫木伐除数据准确、监管有据、烧毁彻底。要定期对群众房前屋后的柴堆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有可疑松木就地烧毁。

      一是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各县区要定期对本辖区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木质包装材料调运使用单位等涉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全面核实涉木种类、生产经营地点等信息。定期对涉木单位开展检疫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并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承诺书》,发放《检疫监管告知书》。

        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林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整合力量,定期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加工、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活动,坚决取缔无证、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企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动员。各县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的科普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和封锁责任宣传。要通过专题会议、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各级各部门明确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防控任务和检疫封锁措施。要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各级森防人员的监测、检疫、除治和松材线虫病分离、鉴定技术水平。要通过公众媒体向涉木企业和公众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和检疫封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封锁山场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松树禁伐政策,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联防联控氛围。

三、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检疫封锁经费,做好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协调落实林业植物检疫检查职责和人员。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建立检疫检查关卡,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检疫相关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监督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疫区植物及其产品。纳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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