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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推动落实 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0 17: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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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商纪办函〔201912

各县(区)纪委监委,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商洛。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推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部署要求,201712月,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聚焦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职责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全市共追究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人115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认真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严管严防严控,有力推动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确保了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责任不实,贯彻中省市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还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二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对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认识不高,履职主动性不强,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缺位,对监管领域发现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送不及时,致使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惩处,严重损害了纪律的严肃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监督重点

重点要突出对森林防火工作以下事项的监督执纪问责:

1.严肃查处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紧盯监管部门职责职能,严肃查处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

2.严肃查处在重点防火期内,县、镇分管领导擅自离岗,督查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等问题;护林员、村组干部对野外火源管理巡查和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瞒报、迟报火情,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问题。严肃查处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问题。

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从严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组织领导、教育监督、执行纪律、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不研究、不安排、不部署的,及时发现、及时查纠。要从严执纪执法,坚决按照《通知》中规定的“两个凡是”和“四个坚决查处”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各县(区)纪委监委要畅通信息渠道,在森林防火重要节点期间,强化镇办、部门日常督促检查及基层纪委森林防火工作执纪问责情况督导,每月底将工作情况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中共商洛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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