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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14 15: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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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商洛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负责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市内的履行。

  (六)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市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市内的履行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全市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十)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一)参与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全市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与法制科、林业改革发展科、监察室、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林业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 一个目标”(创新美丽幸福商洛),扭住“两个重点”(重点区域绿化、核桃产业发展),攻坚“三个难点”(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四项工作”(生态脱贫、国有林场改革、森林城市创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争取中省资金6.6亿元,林业产业总产值预计突破110亿元,分别较上年度增长31%和10%。全市完成以“两岸三线”为重点的造林34.5万亩,占任务的107.8%,市区城周绿化推进迅速,完成新造林0.54万亩、补植提升2.3万亩,分别占任务的108%和115%。实施森林抚育17.2万亩,占任务的115%。全市新建核桃良种基地8.2万亩、中药材基地39.3万亩,实施板栗嫁接改造8.7万亩,发展以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特色经济林5.5万亩,苗木花卉2.7万亩,分别占任务的116.6%、122.7%、102.3%、122%和267%。全市新发展林下种植3.7万亩、养殖32.2万头(只、箱)。查办涉林案件1323起,综合查处率99.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5‰森林火灾受害率0.005‰,均低于省控指标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有序推进,生态脱贫工作持续发力,追赶超越步伐全面提速,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理等工作均取得新成效。我局共获得市以上表彰奖励17项,我市被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市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我局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重点区域绿化。全市围绕“两岸三线四区”(即:大江大河两岸,高速路、铁路、国省道沿线,中心城区、县城区、重点集镇、主要景区周边)直观坡面绿化完成造林36.3万亩。集中项目、集中人力,一面坡、一道梁、一条沟集中治理修复,深山区以封山育林为主,浅山区以规模化、高标准人工造林为主,大力推广专业队承包造林,全面消除空带空块,实现快速见绿。重点区域绿化造林全面推行一季度一督查、一评比、一排名、一通报制度,用严格的奖惩措施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成效;坚持机制创新,积极推行以资代植、以资代劳,营造纪念林、纪念树的模式,建立义务植树基地40多处,栽植各类苗木945万株,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和成效不断提升。市区城周绿化。按照一年栽、二年补、三年绿的思路,累计完成市区城周绿化造林2.6万亩,苗木平均成活率高达90%以上。实行市区两级分片包干,从全市国有林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队造林管护,采取骡马运苗、索道运土、电镐整地超常规措施推进实施。出台了城周绿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编印了造林技术规范手册,严把工程规划、种苗、栽植、管护等“十道关口”,资金兑付与造林质量直接挂钩,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予兑现。成立了联合督查组按阶段、逐镇办、逐地块查进度、查质量、查保障,对工程实施先进单位进行重奖,对工作后进的严格惩处,有力的推进了工程实施市区城周绿化工程规模大、难度高、成效佳,创造了近30年来全市生态建设最高水平。重点工程建设。高标准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 5.4 万亩、退耕还林 9.8 万亩、长江防护林建设 3.2 万亩,实施中央造林补贴试点 6.7 万亩、森林抚育17.21 万亩、飞播造林9.15万亩。全市聘用护林员7172名,对全市2404万亩林地落实了管护责任。在全市推荐评选优秀护林员100名,并进行了隆重的表彰。森林城市创建。制定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坚持将森林城市创建与重点区域绿化统筹结合,落实地块、搞好规划、调运物资,抓好生态治理。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初评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结合普法宣传、“爱鸟日”、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科技之春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创建森林城市专题宣传,在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开辟专栏普及创建森林城市知识,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开展“走进市区城周绿化·点赞森林城市创建”主题摄影征文大赛等特色活动,提高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2.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核桃产业。全年筹措资金1.08亿元,新建核桃良种基地8.2万亩、示范基地119.3万亩、高接改良10.8万亩,实施核桃综合科管293万亩,占总面积的88.6%,再创新高。高标准打造“三书三长”示范点228个,面积16.8万亩,为全市核桃产业发展树立了标杆建设生态标准示范园22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75个,流转核桃园9.5万亩。组建核桃病虫害防控专业队92个,购置防控器械1404台、药剂1.5箱(件),示范防控136万亩。《陕南核桃良种建园技术规范》和《陕南核桃园栽培技术规范》列入省质检局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目前完成初稿起草,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核桃实用技术培训417场次,培训2万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册。开展核政策性桃保险14.8万亩,理赔5.6万亩、资金 530万元,提升了核桃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今年核桃遭受大面积减产,初步估计产量4.7万吨,产值9.4亿元。板栗产业。全年新建板栗园0.87万亩、嫁接改造8.7万亩、标准化管理24.6万亩,先后举办板栗整形修剪、嫁接改造、病虫防治等技术培训班48期,培训农民技术人员80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万余份。创建规范化、良种化、标准化、集约化生态示范园12个,编制发布《板栗丰产栽培技术》和《板栗坚果质量分级》两个市级规范,填补了地方标准的空白。全市板栗总面积268.9万亩,总产量2.2万吨,产值1.95亿元中药产业。持续推进“十大商药”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开展订单种植。全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9.3万亩,其中新建500亩以上的规模化中药材示范基地9.9万亩,实施野生中药材抚育管护14.2万亩,培育千亩以上的中药材专业村45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92个。召开了宁商扶贫协作中药材订单签约洽谈会,19家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公司)与井泉中药饮片公司达成了采供意向,涉及丹参、黄芩等30多个品种,首批总需求量为228.7吨。全市中药材总面积已达208.5万亩,中药材产量75.9万吨,中药材产值37.6亿元。特色产业。全市发展以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特色经济林5.5万亩,林下种植面积3.66万亩,林下养殖32.,2万只(头、箱),初步形成了种养为主、采集为辅、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的发展格局,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2.1亿元。全市打造苗木花卉产业省级示范县1个,示范基地2个,苗木花卉产业面积达17.5万亩,总产值突破19亿元。扎实做好森林公园的监督和管理,力促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森林公园提档升级,不断加快3个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森林旅游接待游客303.7万人次,综合收入7.7亿元

3.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双线管理目标责任制。配合中省环保督查组,认真抓好全市环保督查涉林问题的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利剑行动”、“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累计接处警1897 起,出动警力5391人次,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323起,其中刑事案件2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8名,林业行政和治安案件查处1080起,行政处罚1084人次,收缴木材538.6立方米,野生动物186头(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9头(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头(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3.45万元。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9.3%。秦岭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并抽调28名干部组成7个督查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开展督查,发现并查处问题线索21个。运用遥感影像技术对2017年以来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影像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国家交办我市疑似变化图斑1818个,对所有图斑逐一开展核查和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的违规违法开发建设、采石采砂、乱捕乱猎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案件台账17个,逐一开展整改验收销号。对中省环保督察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督查反馈涉及林业的23个问题逐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督查督办等工作责任,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除2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外,其余21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森林防火工作。先后对各县区、镇办森林防火进行督查和明察暗访共计1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0余份。组织市县区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四入村四到户”宣传教育活动,印放《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火险期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资料340多万份。在全市林业系统深入开展“查隐患、破火案”、红袖章巡查等活动,消除火灾隐患。全市共排除各类火灾隐患2202起,共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237起,治安案件4起,查处刑事案件20起,行政处罚280人,治安处罚4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共罚款12.3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请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18—2020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市林业局与各县区林业局签订了《2018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全市清理烧毁枯死松树34.7万株,开展松褐天牛飞机防治11.1万亩、人工防治3.2万亩,诱杀松褐天牛45.72万头,实施树干注药防治4000株,拔除疫点镇(办)7个、疫点村16个,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减少1.76万亩。有效防治松阿扁叶蜂等林业有害生物,组织开展飞机喷药防治松阿扁叶蜂9.5万亩,防治食叶、蛀果、蛀干害虫10.3万亩,达到了减灾、控灾目的。在抓好17个示范点病虫害防治的同时,重抓“三书三长”点的病虫害防治,稳步推进10个经济林绿色无公害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防治经济林病虫害41.6万亩。深入开展查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案件专项行动,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95人次,出动车辆228台次,检查施工场所118处、涉木企业及市场198家、松木加工经营企业59家、疫木除治场所336处,查办案件20起,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罚款7700元。严格开展检疫封锁工作,全市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47处,设置道路检疫检查站(点)54个,配备检疫检查人员123名,有效防控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杜绝了美国白蛾的传入。

5.扎实推进林业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及时下拨7个县区国有林场改革资金2386.4万元。认真开展全市国有林场金融机构债务核准工作,审核认定并上报省厅债务资金1021.77万元。印发了《陕西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扎实开展国有林场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目前15个林场共落实事业编制608个。7县区所辖的15个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任务已初步完成,基本具备验收标准。积极发挥和挖掘国有林场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特色、珍稀苗木培育基地和生态休闲旅游开发,不断拓展增收渠道,增强林场发展活力。.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全年全市流转林地0.56万亩,流转金额33.6万元。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接转林权抵押贷款1520万元,抵押林地0.96万亩。实施政策性林业保险852.55万亩,其中森林保险837.8万亩,核桃保险14.75万亩,总保费2017.8万元,总保额47.55亿元。2017年共计赔付956.42万元,其中森林保险赔付282.25万元,核桃保险赔付674.17万元。

6.生态扶贫工作生态脱贫“八大行动”。制定出台《生态脱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生态脱贫工作要点》、《生态脱贫作风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以生态护林员、林业产业、退耕还林、生态惠民政策落实、技能培训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春季攻势”、“夏季行动”、“秋季冲刺”。生态护林员培训管理。全年争取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专项补助资金4361万元,续聘和新聘生态护林员5782人,其中深度贫困县新增生态护林员1999人。林业脱贫主导产业。全市新建核桃核标准化示范园8.16万亩,完成板栗规范化管理24.55万亩,新建板栗园8670亩,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9.25万亩。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林工作。完成公益林建设5.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兑现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96.64万元,涉及4.5万户、16.04万人,户均增收410元。选聘生态护林员8109名,其中续聘5782名,新增选聘2327名,护林员人均月工资达到500元。全市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162.9万元,涉及23.3万户,83.7万人。印制退耕还林政策口袋书5000本,发放退耕还林宣传彩页5000张,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工作。目前,已兑付上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2467.743万元,涉及贫困户29720户,109218人。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组织林业产业科技服务团深入镇安县15个镇(办)20个贫困村,开展了助推镇安县脱贫摘帽林业产业科技培训服务活动,共举办核桃、板栗、中药材丰产栽培种植技术培训班20期,累计投入培训资金12万元,培训贫困群众1202人,发放各类林业产业实用技术手册2500余本,为助推镇安县如期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镇安县开展了达标验收工作,全力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9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林业局

2

商洛市森防站

3

商洛市林权信息管理中心

4

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5

商洛市森林防火办

6

商洛市林科所

7

商洛市飞播站

8

商洛市森林公安局

9

商洛市中药材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90人;本部门实有人员89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5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仅反映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收入总计7255.88万元、支出总计5957.32万元。2017收入总计7601.4万元、支出总计6428.43万元本年收入比去年减少345.5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城周绿化资金减少;本年支出比去年减少471.11万元,主要原因为城周绿化工程未决算,暂先预拨部分资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共计7255.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图片2.png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共计5957.3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5853.16万元其它支出89.16万元。

图片1.pn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55.88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01.4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345.5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城周绿化资金减少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57.3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28.43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支出减少  471.11万元,主要原因为城周绿化工程未决算,暂先预拨部分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253.0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5238.0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28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3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7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5万元)、公用经费27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1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9.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省厅安排人员出国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为了厉行节约2018年严格控制接待和公车费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8.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3.56万元。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程序和控制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2.13万元、严格车辆管理减少运行费使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比预算减少4.43万元。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4.5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省厅安排人员出国2018年未安排人员出国未产生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预算费用一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费为了厉行节约单位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比上年减少3.7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万元与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减少了4.4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车辆管理减少运行费。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接待。2018年公务接待83批、331人次。2018年比上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86元,主要原因为了厉行节约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与预算公务接待费3.56万元减少了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了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程序和控制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24.81万元,2017年培训费1.81万元,2018年较上年培训费增加23万元,主要是对林场职工、城周绿化工作、林业重点工程工作作了相关的安排和培训2018年培训费预算0.75万元,2018年支出比预算增加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林场工作、城周绿化工作、林业重点工程工作作了相关的安排和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4.3万元,2017年会议费5.39万元,2018年较上年会议费大大减少,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2018年会议费预算5.5万元,2018年会议费支出比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重点区域绿化布置会议。

六、2018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12.73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5.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化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政策性森林保险:指由政府对林业生产者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国家在保留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生态效益而建立的,它主要是由国家投资筹建,然后森林生态效益的经营者需要再向国家交一部分的补偿费用的方法来维持生态效益资金循环链条,这些资金再反过来对森林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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