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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集体林地没有相关补贴。只有生态效益补偿政策,2009年,商洛被国家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范围,开展森林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工作。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范围为国家及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其中,中央财政补偿国家公益林,省级财政补偿地方公益林。2009年中央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2010年—2012年中央补偿标准为国有林每年每亩5元,集体林每年每亩10元。2017年中央补偿标准为国有林调整为10元,集体林每年每亩15元。根据《陕西省上台效益补偿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每亩每年提取公共管护费0.25元,县级统筹1.75元。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从2009年度的213.45万亩逐年增长到现在的655.14万亩;地方公益林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补偿面积由2009年度的51万亩逐年增长到现在的354.7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