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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评办法

发布日期:2020-03-26 17: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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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中国林业网获悉,国家林草局、人社部联合出台《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国有林场改革以来,林场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与绩效工资挂钩,主观随意性大,容易出现“宁愿不拿绩效工资,也不干事情”的局面,没有真正成为干部职工晋级、评优的依据。

《办法》的出台,对职工明确指出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享受绩效工资;优先推荐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连续达到3次以上的,优先晋升岗位等级。”对国有林场明确规定,“经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或者当年获得地厅级以上荣誉表彰奖励的国有林场,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对职工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人员进行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经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为合格档次的国有林场,对职工绩效考核优秀档次人员进行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

《办法》的出台,不仅调动林场职工工作积极性,评价国有林场职工工作实绩,还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对于增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加快国有林场培育森林资源的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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